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提高管理服务工作效能为重点,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程序,真正把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德才兼备、事业心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为进一步推进中心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男同志不超过56周岁(196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同志不超过51周岁(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由副科提任正科的,应当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由科员提任副科的,应当在科员及相关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申报高温难熔材料研究室主任岗位的人员要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要有在校六年以上工作经历。
1、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五、相关政策与要求”、“六、工作纪律”及“七、组织领导”开展耐磨中心科级换届工作。
2、学校设立专用监督方式:监督电子信箱(lhz@haust.edu.cn、zxj1969@haust.edu.cn),监督电话(64235638、65627736)。